四川開展陶瓷、耐火材料企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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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職工遠離不能呼吸的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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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四川工人日報 | 發布時間:2016年03月22日|||
摘要:
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底為企業排查治理階段,各有關地區安全監管部門要選擇防塵設施效果好、職業衛生管理規范的大中型企業作為樣板,以典型示范推進治理工作。每個相關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應至少各樹立1個典型。各有關地區要以勞動者人數達100人以上的企業為重點監管對象,將檢查貫穿于企業排查治理整個階段。同時各地區工會也要依法對兩類企業開展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監督,依法代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,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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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四川全面開展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制造企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 省安監局、省總工會15日下發通知,決定從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,各地要按照《四川省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制造企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實施方案》在全省范圍開專項治理。 《實施方案》要求,要緊緊圍繞“崗位粉塵濃度治理達標”這一主要任務,推動企業改進生產工藝、完善防塵設施和強化職業衛生管理,有效遏制塵肺病的發生。 據悉,專項治理分為四個階段,2016年3月至6月底為啟動階段,在此階段要求各有關地區需要進行排查摸底、制定方案、宣傳發動等前期工作。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底為企業排查治理階段,各有關地區安全監管部門要選擇防塵設施效果好、職業衛生管理規范的大中型企業作為樣板,以典型示范推進治理工作。每個相關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應至少各樹立1個典型。各有關地區要以勞動者人數達100人以上的企業為重點監管對象,將檢查貫穿于企業排查治理整個階段。同時各地區工會也要依法對兩類企業開展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監督,依法代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,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。 2017年7月至9月底為集中執法階段,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開展一輪集中監督執法,全面檢查兩類企業治理情況。對開展專項治理不認真、粉塵防治措施不落實、工作場所無防塵設施或達不到防塵要求、不為勞動者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防塵用品,以及工作場所粉塵濃度超過國家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,要堅決依法從嚴處罰。同時各級工會要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,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。最后,對于治理后粉塵濃度仍嚴重超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,要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。 2017年10月至12月底為全面總結階段,《實施方案》明確,在治理后要達到“五個100%”的要求,一是粉塵危害重點崗位勞動者個人防護用品配備率100%;二是企業負責人、職業衛生管理人員、接觸粉塵勞動者培訓率100%;三是粉塵危害定期檢測率100%;四是接觸粉塵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率100%;五是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簽訂率100%。(楊侃昕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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