綠色建材不能只是“看起來很美” 應提升公眾可感知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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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中國政府采購報 | 發布時間:2020年11月18日|||
摘要:
---但其實31號文附件對于鋼結構、混凝土都提出了綠色要求,這說明無論是政府采購領域專業人士還是普通民眾,對綠色建材的了解和接受程度都有待提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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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張建芳 “推廣綠色建材,如何突破初投資(最初成本)壁壘?如何兼顧初投資的短期挑戰和環境健康的長期效益?如何解決綠色建材標準一致性問題?如何提高綠色建筑、綠色建材的可體驗性?不同專業、材料執行怎樣的綠色建材標準?”談到推廣綠色建材,清華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協同創新中心主任黃獻明提出5個骨感的現實問題。 自1993年10月公布環境標志以來,我國已在綠色建筑、綠色建材領域耕耘17年。這17年,我國推廣綠色建材與綠色建筑的步伐從未停下: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先后出臺《綠色建筑評價標準》《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》《綠色建筑行動方案》等一系列文件;2008年首批取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項目公示,進一步推動綠色建材的實際應用、提升建筑平品質;地方上,江蘇、福建以及安徽等省份先后出臺《綠色建筑發展條例》,力求讓綠色建材融入地方發展、在民眾心里扎根。 “我國建筑行業推行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已經有相當長的時間,無論在建設數量還是凝聚共識方面,都取得了很大進步,但也暴露出不少問題。”黃獻明認為,我國在推廣綠色建材方面成績斐然,但依然有不少問題尚待解決。因為種種原因,在很多時候,綠色建材只是看起來很美。那么,我國推廣綠色建材的痛點在哪里? 應解決初投資大的問題 “由于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對于資源利用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因此必然會帶來相應的技術升級需求,影響項目最初投入的增加。”黃獻明告訴《政府采購信息》報記者,推廣綠色建材的第一個問題是來自供給側的,初投資大導致很多建材供應商不愿意使用綠色建材,或者使用時以次充好,市場上好的綠色建材種類、產量不夠豐富,“對初投資增加的承受度一直被認為是制約一個地區、一個項目確立其綠色目標時的‘門檻’性指標。” 黃獻明進一步解釋,技術革新只是綠色建材初投資大的一個因素,對標物也影響著企業對建材成本的感知,“初投資大,既可能是因為真實的技術提升,也有可能是因為對標基準太低,這在建材行業可能尤為突出。市場上依然充斥著大量排放超標的板材、油漆、涂料等材料,即便是在傳統建材行業也是不合格的,如果將綠色建材與這些不合格產品比價,自然顯得成本高。” 所以黃獻明建議,在推廣綠色建材時應該制定統一標準,讓綠色建材真正對標綠色。財政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的《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財庫〔2020〕31號,以下簡稱31號文)及配套的《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基本要求(試行)》明確了對綠色建材的要求,也有利于行業標準的統一。 “綠色建筑的最重要的成本效益特征是全壽命期最優,而非初投資最優,這對于產業鏈條很長、參與主體眾多的建筑業來說,就成為一個很大的挑戰。建造生產主體和使用主體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不一致的,因此,如何讓承受了初投資增量的生產和建造主體,可以分享長期效益?如何讓使用主體能夠了解并接受一個未來預期的效益?就成為突破綠色建材初投資壁壘的關鍵。”在黃獻明看來,政府采購工程為綠色建材行業提供政策和價格優惠,是讓企業分享綠色建筑長期效益的重要方式。 讓綠色離民眾更近一步 用戶乃至社會公眾了解哪些材料是綠色建材嗎?他們切實感受到綠色建材的好處了嗎?他們是綠色建材的忠實擁泵嗎?這涉及推廣綠色建材的另一個問題——可感知度低。 “我們企業基本都是用的鋼筋混凝土,不涉及綠色建材。”一位來自建筑企業的評審專家對記者表示。但其實31號文附件對于鋼結構、混凝土都提出了綠色要求,這說明無論是政府采購領域專業人士還是普通民眾,對綠色建材的了解和接受程度都有待提高。 “中央強調‘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奮斗的目標’,但如果民眾還無法理解綠色建材與自己的美好生活有什么關聯,就無法獲得來自消費側的支撐。”黃獻明強調,“只有讓用戶切實享受到使用綠色建材帶來的種種實惠,才能形成來自需求側的支撐,讓綠色建材的根扎進消費中。” 健康無毒害、環保可循環、節能污染小、經濟可再生等都是綠色建材的長期益處,難以讓民眾切身體驗其好處。“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,對其特征和意義進行進一步精細化解讀、區別化提出政策,一方面能通過政府補貼、轉移支付等手段讓相關企業享受到眼前利益,另一方面有利于發揮政府采購的示范作用,鼓勵和引導民眾認識綠色特征。”黃獻明表示,“一定要將環境友好所涉及的健康、安全、便捷等優勢進一步強化和凸顯,讓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實惠,讓民眾離綠色更近一步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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